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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生辰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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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妄真说得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几日后灵素道君伤重身殒的消息传来,陆呦抖得筷子都从手里掉出。

        谢妄真在这片大陆上被设置为战力天花板。作者偏爱谢妄真,从书名便可见一斑。沈溯微即便做了道君仍然不敌魔王,也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魔王力量之可怖,还是大大超出陆呦预料,那日沈溯微强到什么程度她是亲眼所见,连道君也打不过他,他若是有朝一日想杀了自己,那世上也无人可以制衡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好在那日谢妄真怕被抢婚而发疯的模样使陆呦稍感欣慰,魔王的爱比她想象得更加浓烈。那之后,谢妄真仿佛受了刺激,回到自己寝宫闭门不出,也不见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知道这是谢妄真怕自己失控伤害了她,故也善解人意,不敢去扰他。

        魔界被搅闹得一片狼藉,谢妄真令帝后大婚延后举行,她也乖乖地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的是,虽被叫了好几年的娘娘,但是魔后的身份最终还是没有坐实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日之后不久,在睡梦中,她忽然被系统遗憾地告知:任务失败了,世界即将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睁眼便被弹回了新手村。

        陆呦虽惊讶,但也认命地觉得,世界重置有她的错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都已经把谢妄真攻略到99了,不过差临门一脚。她是被突然到来的灵溯道君扰乱了心神,做出了错误的决定,至于两个男主打得无可收场,两败俱伤,事情才走到这个地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再来一次,她会安安分分地拉着谢妄真成婚,决不贪多求快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如此,在这个如此简单世界功败垂成,还是动摇了一点陆呦的自信心。在湛蓝的晴空下,风吹草动,陆呦躺在大石上,看着眼前的百亩灵田。

        故事开端发于这里,灵越仙宗的后山灵田,她是一名无亲无故、也无灵根仙缘的外门弟子。因长得清纯可爱,性情又胆小软糯,总遭同门欺负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天,她在这里种草的时候,在田间捡到一只奄奄一息的黑兔,便把它带回去包扎治伤,精心照料,和它讲话,陪它玩耍,直到一日,黑兔在夜里脱去皮囊,化为黑气,半空里凝成一个少年,静静注视她的睡颜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兔子不过是魔王当日伤重逃窜后所借的躯壳,九死一生,幸而被她爱怜呵护,感受到了世间温暖,故对她产生了依赖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足足五年,陆呦也没有心思种灵草,每日徘徊在田间寻觅,已经捡回去三只黑兔、四只花兔、一只雪兔还有一只棕皮野兔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问题是,这里面好像没有一只兔子是谢妄真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室外的鸣蝉,系统沉吟道,“不足百年,你师兄登门挑衅魔王,不敌,然后便身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。”徐千屿冷笑一声,面色变得一言难尽。

        方才系统阐述剧情时已讲过,谢妄真自封为魔君后,与白裳仙子陆呦甜蜜地生活在了一起。仙魔结合,惊世骇俗。但二人力量实在强大,故而无人敢置喙这轰轰烈烈的爱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溯微在陆呦成为魔后前一日,好好的道君不当,突然跑去挑衅魔王,除了跑去抢亲,徐千屿实在是想不出任何其他的理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真没意思。”徐千屿丢下团扇,扇子打到席子上,发出清脆地啪嗒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系统吓了一跳: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与野鬼一来一回搭话,不过是觉得逗趣儿,这会儿才是真正不高兴起来。她也不知心底的气闷从何而来,也许是夏天燥热,一身一身出汗,让她没有耐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诛、魔?”她一拧眉,一字一顿,“什么破烂世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长而浓密的眼睫微垂,眼珠带着嫌恶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她身边,道心最坚的一个人,便是沈溯微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百十年如一日勤勉修炼,绝无一日松懈,又心性淡漠,能跳出世上七情六欲,这是她看在眼里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如此目标坚定,以至于他目见的一切,还有烦缠了他八年的师妹,不过是白驹过隙中一两粒过境红尘,不能撼动他分毫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她要问他的结局。

        假若沈溯微最终成仙,也便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连他都为陆呦而死,这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从没看过这么难看的话本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怕那是一个与她本人无关的话本子,也难免令人胸口沉重,齿冷不快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女眉眼已带上讥讽之色:“四大仙门,千百余人日夜修道,搞了半天,竟无一人成仙。好不容易成了一个,还被魔打死了。什么破地方,谁要去?我可不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,她一撩帘子,翻身下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系统: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它的设定被人诟病,也不是一天两天。

        若非犯了众怒,也不至于被巨大怨力投进来修复文本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口齿伶俐,叫她梗这么一下,它急火攻心,却张口结舌,不免恼羞成怒。

        系统真心觉得,若是上天真想让小师妹逆袭,陆呦的系统和它应该换换位置。陆呦的锦鲤系统能给她带来天道气运,能帮她升级,甚至能显示攻略对象的好感度进度条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它又能干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……它知道一点大伙儿都知道的剧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波看来真是毫无胜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一个作天作地的大小姐,既无道心,又不像陆呦有天道气运加持,即便以十四岁的高龄入了宗门,却也连她上一世的资本也丢失了。她在这本升级打怪为主线的《诛魔》中,肉眼可见悲惨的命运,哪有可能成为主角?

        现下宿主是这么个样子,甚至连仙门都不愿迈入,再配上一个它,还怎么指望她能打败陆呦抢夺那几个男人呢?

        这文本不可能修复得好,它也不可能回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哈哈,毁灭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说不定这个世界很快就能完蛋。若是女配没有就位,锦鲤女主也便不能踩着她上位,然后便能因为陆呦任务失败,顺利进入第三周目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那时,时间线说不定便正过来了,它便能撺掇九岁的徐千屿抓紧上山,一切就好了呢?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里,系统缓缓沉入水底,不如摆烂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感觉到脑子里那聒噪的声音安静了,总算吐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系统所说前世,她觉得是假,那就是假。让她不爽快的事情,她还惦记它做什么?平白给自己添不痛快,不如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这会儿馋起小厨房的冰镇糖莲子,只有夏天才有最新鲜的,脚已经往那里去了,脑子也开始勾画起明天叫男丫鬟们陪她玩儿什么花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如何彻底忘掉这晦气事……她心里做了决断,早晚把这野鬼驱走,外面的人进不来,可以请狐狸的姊妹三娘假装神婆,痛痛快快做一场法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迈出门槛儿时,徐千屿墨蓝的裙裾拂过卧在门边的狐狸头顶,狐狸翻身而起,从地上抓起铛啷掉落的两枚银锭子,不由大喜。

        徐千屿是应承下了那件事,一枚是给它的赏钱,一枚是给“三娘”孙儿的满月礼。

        后半夜里,整个水府的灯熄下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影如黑猫一般从后墙跃出,不多时,悄无声息地走到了无人的背巷。墙根下几个穿粗布衣衫的大汉正蹲在一处,手里举着一根蜡烛,正持着木棍在泥地上写写画画。

        橙红烛光将少年人的一张俊俏的脸照亮,众人便给他挪出个空位来:“小乙回来啦?快快,打探得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少年蹲在他们中间,低声道:“水家小姐的生辰不打算办了,就在家里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闻言都有些失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几名大汉乃是经验丰富的“猎魔人”。猎魔人身有灵根,可以通些法术,但灵根属性太多太杂,不够纯粹以修仙问道,故而结成市井队伍,走街串巷,为凡人斩杀妖魔,接些散单换取报酬。

        南陵今日魔物频扰,百姓不堪其扰,故筹了些钱给猎魔人,求一个平安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因经验丰富,这些人颇有些滑头,能借东风必然要少费力,一入南陵,便探听南陵首富水家的举动。以往水家小姐生辰,要全城同庆,大摆三天流水席,不仅家宅敞开,使除魔宝剑之力镇压中轴,还要请人驱邪,并派发上百红包及小符包,如此阵仗,说不定能将魔吓唬走,也不便劳他们动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咂咂嘴:“可惜呀,借不上那宝剑之力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次,竟连水家也紧闭大门,连小姐的生辰也不办了。水老爷子消息灵通,自然听说这次的大魔吃人数百,掳掠妇人数十,犹不满足,仍然徘徊城中,恐怕也是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也罢,凡人寻求自保,我们自有主意。”那拿木棍的领头长者又画了一座山,“已知五日后,王端王长史府上,有一名官妇要至于南陵峦山顶的白露寺中上香,其必经之路上,有一座娘娘庙,我们可以在此布局等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娘娘庙”是猎魔人的行话,指的就是那些开了灵智的精怪自封菩萨的野庙,凡人难以分辨,便被骗了香火。此庙阴邪,常做那妖魔歇脚地,不似正经寺庙百毒不侵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纳了闷:“这王端的老婆可是个傻的么,咋这时候上香?还是大晚上,一个女子,不知道外头危险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人道:“嗨呀,管他什么时候上香、谁上香,既然有白来的饵,我们借她一用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称为小乙的少年却接话道:“听闻王侍郎这两日病重不起,夫人心急,想要为他祈福。那峦山石阶路崎岖难行,正是要攀登一夜,才能抢到头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说话不疾不徐,众人都抬眼看他。这少年才加入队伍不久,年纪不大,倒极为机灵擅变,烛火掩映下,一张面孔更显聪敏灵秀。他不是旁人,正是被徐千屿一眼挑中的那名少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乙真够能干。”有人揽住他的肩,调笑道,“神出鬼没便将水家选好的奴仆掉了个包,混进水府去了,还能得了个贴身伺候小姐的美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听闻那水家小姐生得雪肤花貌,怎么样,好看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调笑声中,少年垂睫不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到那日在室内的光景。根据他不多的人世经验,女人是极为避讳给陌生男子看到自己的脚踝。然而那凉风浮动的闺房内,坐在床上的小姐完全随意地任人穿鞋,却无人露出冒犯的眼神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便也模仿着旁人,低下头为她穿上攒金线的罗袜。那只脚养得柔软白皙,宛如玉刻出来的一般精致可爱。

        握住少女的脚踝时,她身上洁净香甜的味道飘过来,一瞬间竟让他产生一种饥饿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自打醒来便浑浑噩噩,只知肆意吞噬魔气,等到了南陵,方才有了皮囊和神智。他隐约记得自己多年前和某个年轻修士打过一架,元气大损,被打散成数份,其余的事情都模糊不清,唯记得自己有个姓名,叫做谢妄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路倒也遇到过不少人有香味。背篓里的稚子是香的,但奶味腥膻;帷帽下的处子也香,但脂粉刺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双手系上如意扣时,那香甜的味道尤其浓郁诱人,他倒还是头一次如此被凡人身上的香味吸引,有了将其吞吃入腹的渴望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下一刻,这只脚冷不丁抽出来,毫不留情地蹬在他肩膀上,将他的念想打了个稀碎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少女的声音自头顶而来,比举动更傲慢、更冷,还轻侮地滚过来一锭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笑了笑了,你小子可有福气。可惜水小姐年纪小了一些,不然……嘿嘿,窃玉偷香倒是方便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而小乙在驱魔人荤素不忌的打趣中回过神来,听得污言秽语,唇边的浅浅的笑意,又渐渐褪灭。他瞥来的眼神仍浸在笑里,却逐渐冰冷下来,暗含锋锐。

        凡人,果然是无趣又脏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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